曾經以為微電影只是種營業廣告,但經過總總原因,我漸漸明白:微電影雖然只有短短幾分鐘,卻有著很多感動畫面。很幸運地,我經由朋友的介紹加入了微電影社。幾天下來,好多志同道合的人來參加,讓我又驚又喜!因為又可以認識很多新朋友。在正式拍攝前,我們劇組的導演想要看看組員們對劇本的了解有多少,所以他把大家分成不同小組,來演出劇本中的橋段。大家認真的演著演著,各有不同的笑點,我發現各每組看到相同的劇本卻有不同的詮釋方式,非常有趣。
一段時間後,導演用app私訊我,想要讓我演女主角,我思考了許久。劇中主角是一位流浪漢,因為熱心幫助人,而使這個角色變漂亮,但不知為何竟然是想要我去演?!我只好跟我自己說去演演看。演了之後我覺得人生一定要嘗試演戲,來展現出不同的自己;只要一個人有心,就能演出人生百態。當然在拍戲中也有一些小插曲:穿著破衣破褲搭著公車到火車站吃飯,甚至還直接到流浪漢最多的台中火車站地下道拍戲。奇怪的是,路人沒有覺得我格外顯眼,我想應該是地球上還有更多奇怪的人吧,所以就豁出去演啦!
演出時,地下道的路人陸續的走來走去,每個人只想要快速的通過這個地方,讓我這個流浪漢感到:人與人之間的溫度,沒有升溫而是降低。我突然能夠體會流浪漢的心情,當個快樂的流浪漢有何不好?忘記曾經的痛苦,真正了解自己的,只有他自己。這齣戲幫助我從不同角度看見人生不一樣的事,揣摩出流浪漢心境來,更重要的是,自己值得對自己最好的,我想這就是我!